为规范我市城区养犬管理工作,保障市民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,进一步预防犬只伤人、扰民等治安问题的发生,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和文明卫生的城市形象,切实督促养犬人履行相关义务。西路社区展开展“文明养犬”宣传活动。
活动中,社区干部、老年分校、计生协志愿者们通过发放宣传资料,
告诉居民城区内养犬应当遵守下列规定:
(一)不得驱使、放任犬只伤害、恐吓他人;
(二)犬吠影响他人时,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;
(三)不得在住宅小区、主次干道等公共区城散养犬;
(四)不得虐待、遣弃犬只,不得随意抛弃犬只尸体;
(五)携犬出户的个人应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;
(六)携犬出户时,必须使用柬犬链,犬链长度不得超过2米,并由成年人牵领,防止犬只伤人、疫病传播。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,犬只饲养人应当即时清除;
(七)犬只饲养人不得携带犬只进入党政机关、医院、学校、幼儿园、体育场馆、图书馆、影剧院及设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公共场所,不得携犬进入重大活动区域,特殊犬种除外;
通过此次宣传活动,提高了辖区居民和商户对文明养犬的认识,下一步,西路社区将持续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,营造良好的文明旅游城市环境.
